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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令修正】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(修正第207條條文)

🚦【交通小學堂】過馬路看「小綠人」也要看懂規則!

大家每天過馬路都會看到行人號誌,但你知道不同的燈號閃爍代表什麼法律意義嗎?根據最新修訂的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》第 207 條,我們幫大家整理了四大重點,守護安全也避免違規喔!

👣 行人專用號誌燈號解析:

  • 🟢 綠燈穩定顯示(小綠人平穩走路): 安心通行!代表行人現在可以穿越道路。

  • 🟢 綠燈閃光顯示(小綠人開始快跑): 要注意了!這表示綠燈剩餘時間不多。

    • 還沒過馬路的人: 請不要再跨入道路。

    • 已經在馬路上的人: 請抓緊時間趕快通過,或先停在中央交通島避讓。

  • 🔴 紅燈穩定顯示(小紅人站立): 禁止通行!行人絕對不可以進入道路。

  • 🔴 紅燈閃光顯示(小紅人閃爍): 這通常出現在深夜或車流量極小時。代表該路口的車行號誌也在閃光運轉。行人跨入前**「應先停止」**,觀察左右兩方有沒有來車,確認安全後再小心通過。

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(修正第207條條文)

 
行人專用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下:
一、「行走行人」之綠色燈號穩定顯示時,表示行人可穿越道路。
二、「行走行人」之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,表示警告行人,剩餘之綠燈時    間不多,尚未進入道路者,避免跨入;已進入道路者,應儘速通過。或停止於道路中之交通島上。
三、「站立行人」之紅色燈號穩定顯示時,行人禁止進入道路。
四、「站立行人」之紅色燈閃光顯示時,表示與其相關之行車管制號誌係    以閃光運轉,行人跨入道路前,應先停止,注意左、右來車,小心通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