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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急救人員回訓】6/18-日間班-請等承辦通知上課

 

資格限制:依據「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」修正條文第十七條規定,擔任其工作中之

              「急救人員」應至少每三年接受3小時在職訓練。減少工作場所職災的發生!

所需文件:具有急救人員之結業證書影本1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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