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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險設備操作

高壓氣體,鍋爐

【鍋爐、壓力容器、高壓特定】7/25-回訓(日間班)

 

資格限制:須具備危險性設備操作人員 -甲、丙級鍋爐操作人員、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、高壓特定設備操作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人員、高壓氣體容器操作人員等資格者並擔任相關工作者,每三年應至少參加3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。

所需文件:具有  危險性設備操作人員 -甲、乙丙級鍋爐、第一種壓力容器、高壓特定設備等操作人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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